
南宁市2007年第五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07-06地块:位于江南区沙井大道以东。该地块由0519120、0519121、0519122、0519123四宗土地组成,整体出让,出让用地面积265532.03平方米(折合398.299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混和住宅(住宅、商业、金融),其中住宅与商业、金融用地比例为6:4,各用途具体用地区位划分以批准总平规划方案为准。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金融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1)住宅地块: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40米以内;(2)商业、金融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米以内;(3)项目开发需严格按国办发〔2006〕37号文执行,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该项目商业部分地块上建设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具体要求及详细情况,详见挂牌公开出让文件。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
GC2007-07地块:宗地号0518245,位于南站路北。出让用地面积56038.04平方米(折合84.05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混合住宅(住宅、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70%,项目开发需严格按国办发〔2006〕37号文执行,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该项目中引进两家以上(含两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国际知名品牌的销售代理。具体要求及详细情况,详见挂牌公开出让文件。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3日至2007年3月5日(星期一)(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市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本期挂牌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2月13日至2007年3月5日(星期一)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南宁市东宝路3号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南宁市东宝路3号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2007年3月6日8时00分至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祎仙、兰海东
联系电话:0771- 5893461 5844323(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3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2月13日